全国服务热线
0532- 66006199
1、采购部主管及营业课长为商场质量管理人员,负责处理消费者对商场商品质量、服务质量投诉等。
2、顾客服务课为公司受理售后服务的专职部门,负责处理消费者对公司商品质量、服务质量等投诉。顾客服务课的处理决定为最终裁定,营业各课应无条件执行。
3、受理顾客商品质量投诉时,应要求顾客出示本公司出具的有效购物凭证(POS条、售货单或发票,若无有效凭证,但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在本公司购买的,也应受理。
4、顾客服务课设置退、调货备用金500元,根据质量先行负责制处理顾客退、调货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,并经商场部经理同意。
5、受理顾客投诉应按营业课——顾客服务课的程序进行,当受理人无法处理时,应向自己的直接上级请示处理,直接上级不在岗时,可越级请示处理。
6、顾客服务课应在了解营业课处理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及公司相关制度处理顾客投诉。
7、顾客服务课受理顾客投诉后,应及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台帐。